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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瑞快评:P2P信贷挑战传统金融模式 监管空白亟待规范

来源:艾瑞咨询 作者:分析师 李超 2013/3/8 9: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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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艾瑞分析认为,P2P金融对我国金融体系的运行具有重要意义:P2P是有效的金融渠道、重要的金融实践、庞大的数据平台。

  事件背景:

  2012年以P2P为主的互联网金融走入人们的视线,在为个人和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同时,也爆发了一系列资金跑路的恶性事件。这不禁让社会重新审视传统金融机构的安全性和在互联网金融大潮下应该发挥的作用。

  艾瑞点评:

  P2P信贷对金融市场意义重大

  P2P(Peer To Peer)金融模式,起源于英国,使拥有闲置资金出借的个人,与有资金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在平台上自行对接,达成贷款协议,平台从中收取手续费用。该模式具有信息量大、用户自主性强以及高效的特点,但目前风险也比较大。

  艾瑞分析认为,P2P金融对我国金融体系的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P2P是有效的金融渠道。个人和企业都可以通过P2P的形式实现资金的最大效用,传统的投融资渠道门槛过高,比如银行贷款、股票、债券等。使个人和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无法通过它们来满足自身资金需求,而P2P模式则不受影响,这对于提高我国金融系统的活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其次,P2P是重要的金融实践。互联网的崛起是毋庸置疑的事实,而金融作为传统行业中最为封闭的一员,其触网的意愿和深度也相对落后。P2P模式直接触及金融行业最核心的借贷业务,是金融行业进行互联网革命的深度尝试,由此为基础,未来可能衍生出更多借助互联网的金融新业务。

  最后,P2P是庞大的数据平台。P2P金融业务所搭建的平台在满足借贷双方资金需求的同时,还积累了大量金融数据,从地域、资金规模、贷款时限、还款方式、利率水平等多个维度对我国居民和中小企业的需求信息进行收集和积累,并且通过以上几个维度的相互结合,还可以挖掘出我国居民和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传统金融渠道运作效率、不同行业的投资收益率以及我国影子银行风险及规模等重要数据。金融机构可根据用户所在地、个人信息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个性化精准营销;监管机构可根据贷款资金规模、风险承受力以及金融系统运作效率进行监管,以及为政策的调整和制定提供依据;P2P平台所采集的数据也可直接应用于央行个人信用体系中。

  P2P信贷对监管体系及风控手段提出挑战

  新生事物总会在坎坷中前进,P2P金融的野蛮发展,大幅领先于我国金融监管措施和法律保障体系,这也使它的不稳定性暴露在人们眼前。从2012年第二季度起,陆续有媒体报道出在P2P平台发生的恶性事件。

  艾瑞分析认为,P2P金融所发生的恶性事件比较多,这首先说明P2P本身还没有形成健康的营运模式,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要继续探索;其次说明现有的法律体系、监管措施和风险控制手段还是空白,但是作为一项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发展前景的金融创新,其法律制定过程中既要考虑约束力,又必须给予P2P金融更多的发展空间,这样才能保证P2P金融健康良性的发展。

  P2P是工具:传统金融机构亦可为之

  P2P金融的运作模式和传统金融机构的运作模式相比,二者没有性质上的差别。和传统金融机构一样,都是将自己作为媒介,来满足借贷双方对于资金的需求,只是实现方式从低效率高成本的传统方式转变为高效率低成本的互联网方式。因此,P2P金融是一种手段而非独立的金融产业,和传统金融机构并不存在尖锐的对立矛盾,以银行为首的传统金融机构也可以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有作为。

  艾瑞分析认为,银行开展P2P金融应结合四种模式综合运用,主要分以下三步进行:

  第一步,银行要构建银行自己的P2P金融平台。有三种选择,第一是银行官网的电商页、第二是由银行成立子公司搭建独立P2P平台、第三是与现有的P2P平台合作。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充分考虑兼容性,使银行所有的服务和产品都可以搭载至平台上,也为未来新产品、新趋势、新服务的开发和适应提供便利。

  第二步,将银行成熟的风控体系融入P2P平台。利用银行庞大全面的网点进行尽职调查。根据重要性将P2P贷款中各项元素赋予不同分值,形成兼容性高的贷款需求评级系统。最好做到该系统不但适用于P2P贷款,也适用于其他理财产品。

  第三步,引入贷款需求。实际上P2P金融只是C2C电子商务模式在金融领域的体现,因此银行的P2P平台不仅可以搭载个人信贷需求,还可以利用银行的企业资源优势和政府资源优势搭载企业贷款需求和政府贷款需求。进而将社会上所有贷款需求全部整合在银行体系内,形成兼备P2P和B2P的信贷平台。

  但在这一过程中银行会面临三个挑战:首先,风险难控。由于P2P平台上的贷款需求并不由银行直接发起,因此银行只能依靠前期的尽职调查和营运中的监督;其次,短期难以见效。与银行固有的渠道相比,P2P金融所带来的效益还不明显,更多的是给银行提出了一种预警和开展互联网金融的新思路。从目前情况看,银行若开展P2P业务主要还应该以树立品牌形象为首要目的;最后,竞争力的延续性。P2P贷款的收益和门槛与银行的理财产品之间必然形成竞争关系,银行会因自我保护等原因在平台上排斥其他产品,这样就使银行的P2P平台失去了竞争力。只有将所有贷款需求,按不同维度拆分,形成用户自助型的金融超市,才可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但这需要银行P2P平台运营中长期积累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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